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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速报】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全国首个储能可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不低于4100万千瓦
发布:2023-01-10 10:02:26
近期政策
01、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蓝皮书中提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步夯实。截至2021年底,我国各类电源总装机规模23.8亿千瓦,西电东送规模达到2.9亿千瓦。全国形成以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东四省、川渝藏)、南方六大区域电网为主体、区域间异步互联的电网格局,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稳步提升。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3万亿千瓦时,总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电力可靠性指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用户平均供电可靠率约99.9%,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差异明显,需统筹谋划路径布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要求,锚定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度条”。
(一)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障电力系统经济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层次分明、功能完备、机制健全、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促进新能源发展和高效利用、激发各类灵活性资源调节能力。各市场主体在安全保供、成本疏导等方面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促进源网荷储挖潜增效。
(二)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相对高级的发展阶段,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由峰值水平平稳降低,用电需求在2045年前后达到饱和。期间,随着水电、新能源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完成,跨省跨区电力流规模进入峰值平台期。新能源发展重点转向增强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积极推进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助推全社会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化转型提速,新型电力系统总体形成。
(三)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新型电力系统进入成熟期,具有全新形态的电力系统全面建成。实现全社会绿色转型和智慧升级是其核心功能定位,高开放性是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演化、释放更多战略价值潜力的关键驱动力。随着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重大关键技术取得创新突破,以新能源为电量供给主体的电力资源与其他二次能源融合利用,助力新型能源体系逐步成熟完善。
02、北京:各生态区开展安全隐患摸底 因地制宜实施试点光伏发电等
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在农村清洁供暖、设施农业中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剩余村庄基本实现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03、10MW/20MWh及以上可参与!全国首个储能可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发布!
1月5日,国家能源局甘肃能源监管办正式发布《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据了解,甘肃省成为全国首个为储能开放调峰容量市场的省份。
根据电网侧储能的运营模式和发挥作用,将其分为独立储能和独立共享储能,准入门槛均为10MW/20MWh及以上。
1.独立储能是接入电网侧,具备独立计量和AGC功能,并以独立主体身份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向电网提供各类辅助服务的储能设施。可按额定容量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独立共享储能是指多个新能源场站为满足配建储能功率和充电时间要求,将新能源内部配建储能,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含自建、合建、购买),整体接入电网侧的储能设施。独立共享储能与新能源场站协商一致后,可以独立身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剩余容量不可参与调峰容量市场。
2.共享储能,在建设备案文件中应当明确其与相关新能源场站的配套关系。配建储能(含共享储能)在运行中提供的有效容量,低于新能源场站储能配建容量要求时,按储能运行管理相关条款对新能源场站执行考核。
3.在火电企业计量出口内建设的储能设施,与火电机组视为整体,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4.调峰容量市场交易,申报和补偿标准上限暂按 300元/(MW·日)执行,采用“单边竞价,边际出清,分档结算”模式。
5.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采用日前报价、日内出清模式,各市场主体以 AGC 发电单元为单位,可以在电力运营机构平台申报未来一周每日96 点调频里程报价(价格单位:元/兆瓦),报价上限暂定为 12 元/兆瓦,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是 0.1 元/兆瓦。调频市场 AGC 综合性能指标系数上限暂定为 1.5。
6.需求响应补偿价格:约定削峰响应价格上下限为 0-1000 元/MW·h;约定填谷响应价格 上下限为 0-500 元/MW·h。应急削峰响应价格上下限为0-1500 元 /MW·h;应急填谷响应价格上下限为0-750 元/MW·h。
04、四川省:支持火电+新能源资源配套开发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
《措施》提出,支持火电+新能源资源配套开发。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天然气发电、煤电新建(扩能)及“三改联动”改造项目,按照在建、新建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等量配置、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新增调峰容量的2倍配置新能源资源。本条适用于在建和新建的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
05、40-500元/MWh!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
1月5日,青海省能源局1月5日印发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方案的通知(青能运行〔2023〕2号)。通知指出,拟定于2023年1月11日-13日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模拟试运行期间储能电站不参与定价,接受电力现货市场价格。
其中,储能电站作为发电和用电的结合体,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自主决策申报充电状态的量价曲线(1-5段,现货价格低于报价时充电)和放电状态的量价曲线(1-5段,现货价格高于报价时放电) , 存储电量状态SOC等。储能电站与其他市场主体同台竞争,其申报纳入市场出清,以经济最优为原则调用储能。
在模拟试运行期间,火电机组和新能源场站申报价格,申报下限暂为40元/MWh、上限暂为500元/MWh。
06、山西省:“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4100万千瓦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大力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4100万千瓦,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推进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07、贵州:力争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达75GW
1月3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
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
到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
08、《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2023年1月3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以及能效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来源:华电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01、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蓝皮书中提到,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步夯实。截至2021年底,我国各类电源总装机规模23.8亿千瓦,西电东送规模达到2.9亿千瓦。全国形成以东北、华北、西北、华东、华中(东四省、川渝藏)、南方六大区域电网为主体、区域间异步互联的电网格局,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稳步提升。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达到8.3万亿千瓦时,总发电量8.4万亿千瓦时。电力可靠性指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用户平均供电可靠率约99.9%,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同发展阶段特征差异明显,需统筹谋划路径布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要求,锚定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战略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进度条”。
(一)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障电力系统经济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层次分明、功能完备、机制健全、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促进新能源发展和高效利用、激发各类灵活性资源调节能力。各市场主体在安全保供、成本疏导等方面形成责任共担机制,促进源网荷储挖潜增效。
(二)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本世纪中叶,我国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相对高级的发展阶段,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由峰值水平平稳降低,用电需求在2045年前后达到饱和。期间,随着水电、新能源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开发完成,跨省跨区电力流规模进入峰值平台期。新能源发展重点转向增强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和积极推进就地就近消纳利用,助推全社会各领域的清洁能源替代。碳中和战略目标推动电力系统清洁低碳化转型提速,新型电力系统总体形成。
(三)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新型电力系统进入成熟期,具有全新形态的电力系统全面建成。实现全社会绿色转型和智慧升级是其核心功能定位,高开放性是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演化、释放更多战略价值潜力的关键驱动力。随着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重大关键技术取得创新突破,以新能源为电量供给主体的电力资源与其他二次能源融合利用,助力新型能源体系逐步成熟完善。
02、北京:各生态区开展安全隐患摸底 因地制宜实施试点光伏发电等
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新时代高质量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到,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在农村清洁供暖、设施农业中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动剩余村庄基本实现清洁能源替代,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03、10MW/20MWh及以上可参与!全国首个储能可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发布!
1月5日,国家能源局甘肃能源监管办正式发布《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据了解,甘肃省成为全国首个为储能开放调峰容量市场的省份。
根据电网侧储能的运营模式和发挥作用,将其分为独立储能和独立共享储能,准入门槛均为10MW/20MWh及以上。
1.独立储能是接入电网侧,具备独立计量和AGC功能,并以独立主体身份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向电网提供各类辅助服务的储能设施。可按额定容量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独立共享储能是指多个新能源场站为满足配建储能功率和充电时间要求,将新能源内部配建储能,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含自建、合建、购买),整体接入电网侧的储能设施。独立共享储能与新能源场站协商一致后,可以独立身份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剩余容量不可参与调峰容量市场。
2.共享储能,在建设备案文件中应当明确其与相关新能源场站的配套关系。配建储能(含共享储能)在运行中提供的有效容量,低于新能源场站储能配建容量要求时,按储能运行管理相关条款对新能源场站执行考核。
3.在火电企业计量出口内建设的储能设施,与火电机组视为整体,参与调峰容量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4.调峰容量市场交易,申报和补偿标准上限暂按 300元/(MW·日)执行,采用“单边竞价,边际出清,分档结算”模式。
5.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采用日前报价、日内出清模式,各市场主体以 AGC 发电单元为单位,可以在电力运营机构平台申报未来一周每日96 点调频里程报价(价格单位:元/兆瓦),报价上限暂定为 12 元/兆瓦,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是 0.1 元/兆瓦。调频市场 AGC 综合性能指标系数上限暂定为 1.5。
6.需求响应补偿价格:约定削峰响应价格上下限为 0-1000 元/MW·h;约定填谷响应价格 上下限为 0-500 元/MW·h。应急削峰响应价格上下限为0-1500 元 /MW·h;应急填谷响应价格上下限为0-750 元/MW·h。
04、四川省:支持火电+新能源资源配套开发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多能互补电源建设的激励措施》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2〕721号)。
《措施》提出,支持火电+新能源资源配套开发。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天然气发电、煤电新建(扩能)及“三改联动”改造项目,按照在建、新建项目新增装机容量等量配置、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新增调峰容量的2倍配置新能源资源。本条适用于在建和新建的煤电、天然气发电项目。
05、40-500元/MWh!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
1月5日,青海省能源局1月5日印发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方案的通知(青能运行〔2023〕2号)。通知指出,拟定于2023年1月11日-13日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模拟试运行期间储能电站不参与定价,接受电力现货市场价格。
其中,储能电站作为发电和用电的结合体,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市场,自主决策申报充电状态的量价曲线(1-5段,现货价格低于报价时充电)和放电状态的量价曲线(1-5段,现货价格高于报价时放电) , 存储电量状态SOC等。储能电站与其他市场主体同台竞争,其申报纳入市场出清,以经济最优为原则调用储能。
在模拟试运行期间,火电机组和新能源场站申报价格,申报下限暂为40元/MWh、上限暂为500元/MWh。
06、山西省:“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4100万千瓦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大力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十四五”时期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4100万千瓦,到2025年全省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推进大型燃煤电厂热电联产改造,充分挖掘供热潜力,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
07、贵州:力争2030年风光发电总装机规模达75GW
1月3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以大型水电基地及现有(规划)火电厂为依托,积极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
充分利用我省火电厂富裕通道容量,结合存量煤电及新增煤电布局与风光资源情况,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
积极推进开阳、播州、关岭等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结合光伏场区岩溶、石漠化、煤矿塌陷区等脆弱区域的生态修复,发展各类符合我省实际的“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积极打造农光、林光互补等光伏利用方式。
到2025年,全省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分别达到1080万千瓦、31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
08、《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2023年1月3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以及能效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指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来源:华电技术转移转化中心